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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评审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0    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关于评审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的通知》(校学〔2026〕1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评审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名额

在校全日制香港本科生、研究生。公司有1个推荐名额,每生2500元港币。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已获2025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或“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再重复申请。

6.教育基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当年度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的;

(3)违规使用无牌、套牌、超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违反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的。

(二)具体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入学累计学习绩点不低于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香港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资助者;

(2)申请者是香港公共屋邨住客

(三)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员工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2.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员工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初审。

2.单位推荐。公司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等额排序报送员工处港澳台侨员工发展中心。

3.公司评审。员工处组织复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基金获得者名单。

四、教育基金的发放和教育管理

(一)对于获资助的香港员工,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方针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二)获资助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提交心得感言等材料,合理使用教育基金,并根据捐赠方要求,参加在内地或在香港举行的颁奖活动。

五、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4月22日下午17:00前将员工申请表(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等(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佐证材料包括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申请材料”发送至3275540075@qq.com。纸质版材料打印后提交至境外生联络部。

【以下材料公示后提交】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见附件3),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字数1000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


 附件1.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个人成长报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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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

初审:苏  祺

复审:张  

终审:宋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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