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团建设  >   团学工作  >   正文

党团建设

公司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本科员工校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0    点击数:

2022级、2023级、2024级各本科班级:

根据《best365体育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及公司评选通知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员工校级荣誉称号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评选推荐校优秀员工43名(境内生)、3名(境外生),校优秀员工干部43名(境内生)、3名(境外生),并由公司授予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校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必须从公司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best365体育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校优秀员工

1.符合best365体育员工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须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员工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职工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员工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best365体育本科员工奖学金;

3.本科员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港澳台侨及职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其中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4.本科员工当学年老员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5.在上述基础上,员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者可优先评选;

6.员工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二)校优秀员工干部

1.符合best365体育员工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员工组织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年,考核良好及以上;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无不及格课程。本科员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职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4.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的。

5.班级内员工干部,班长、团支书如符合参评条件,可优先参评校级优秀员工干部。公司团委及员工会干部,公司已有同学此前在校级员工组织及部门成功申报校优秀员工干部,各班无需重复保送。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1月12日中午12:00前向班级申报,并填写《best365体育本科员工荣誉称号申报信息表(2024-2025学年)》(附件2),所有信息须按要求填写,信息表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图片或PDF文本形式提供,以上信息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证明材料以申请者学号+姓名命名,推荐Word文档定稿后转PDF格式)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 申报校优秀员工/校优秀员工干部材料”统一上交各班班长。

2.各班班长负责申报人员的信息及相应材料审核(班级评审组对优秀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申请者进行排序),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经班主任审核并确认班级名单无误、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公司。

3.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员工,符合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公司申请。

4.申请校级荣誉称号的同学,均需同时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系统申请。校优秀员工与校优秀员工干部荣誉称号不可兼得。最终申请人选,以信息门户申请结果为准,如未按时在信息门户上发起申请的,逾期不再受理。

5.各班将本班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选及相关材料提交公司,由公司员工工作委员会按照民主评选的程序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公司推荐人选,如未通过班级申报、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公司不再进行增补申报。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班级认真组织报名、审核,11月12日下午17点前将本班级审核确定的《best365体育本科员工荣誉称号申报信息表(2024-2025学年)》电子汇总表及申报人员的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电子版证明材料各班注意校优秀员工和校优秀员工干部分开文件夹汇总整理,各班级请按推荐顺序排序,未排序的默认名单罗列顺序为班内排序)、班级公示无异议的截图,最上级文件夹命名为“**班级校级荣誉称号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监察部各负责人邮箱。

2.各班级报给公司的名单及信息为班级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各班在进行审核时务必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认真进行审核,做好与申报同学的沟通确认工作。

 附件1-《best365体育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doc

 附件2-best365体育本科员工荣誉称号申报信息表(2024-2025学年).xls


best365体育

2025年11月10日

初审:苏祺

复审:张彧

终审:宋益国

泉州校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厦门校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联系我们

       院办电话:0592-6162380    团委办公室电话:0592-6162377教学办公室电话:0592-6162378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0592-6162380